太仓市浮桥镇幼教中心
 首页 | 新闻动态 | 党建工团 | 校务公开 | 教育科研 | 安全工作 | 家长学校 | 下辖各园 
 
提示: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,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。
 
  科研制度
当前位置: 首页>>教育科研>>科研制度>>正文
 
教育科研制度
2023-05-25 15:15  

一、中心及各园应以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《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为行动指南,带领教师正确认识教育科研与支持幼儿和谐发展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、带动幼儿园整体发展的关系,正确把握教育科研的方向。

二、行政团队应帮助教师树立科研意识,做到人人参与课题班班有专题。市级以上课题采取自愿报名、双向选择的方式组建课题组,课题组负责人要带领本组教师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,并制定相应的活动制度。

三、每个课题每学期都要做到期初有计划、活动有记录、期末有总结。要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教科研工作,切切实实地将方案落实于实践,严格按照《太仓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》要求,认真做好资料地积累、分析工作,及时调整研究方向与策略

四、课题组每月至少开展1次相关课题活动,方案详实、记录完整、有新闻、有成果并及时上传网站,中心及各园需及时做好课题月检月报。

五、研究过程中应注重学习与经验拓展,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理论学习,采用多样化的形式梳理读书笔记,将学习所得用于指导教育教学实践,做到学以致用。

六、研究实践后要善于反思,勤于总结研究实践中得出的新经验梳理总结出看得见的策略与认识,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并形成较高质量的论文、案例、随笔、故事等,园部、中心需提供平台定期交流的机会与平台。

七、课题组成员每学期积极主动向专业刊物投稿,争取多投稿、多发表中心对于在市级以上交流、获奖、发表的予以相应的奖励。

八、课题研究应与日常考核挂钩,依据幼教中心绩效考核细则,不同级别的课题享有不同的奖励。

  1. 行政人员参与和指导教科研工作,并积极提供和创造经济、物质等条件,确保教科研工作顺利进行。

关闭窗口

Copyright©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. 太仓市浮桥镇幼教中心版权所有  

地址:太仓市浮桥镇新港中路82-2 

联系电话0512-53837583

邮编:215435